2010年4月19日,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,由于疏忽错误,决定第三次修改对原产于中国的环形碳素
管线管反补贴终裁(见下表)。
2008年4月24日,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环形碳素管线管进行反补贴调查,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61910.10、73061910.50、73061951.10和73061951.50。2008年11月24日,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终裁,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补贴率为35.637%~40.5%。2009年1月23日,美国商务部对修改终裁结果,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补贴率为31.29%~40.5%。2010年3月31日,美国商务部第二次修改终裁结果,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补贴率为33.0%~36.53%。
美国第三次修改对华环形碳素管线管反补贴终裁
生产商/出口商 倾销幅度(%)
葫芦岛七星钢管集团有限公司(Huludao Seven-Star Steel Pipe Group Co., Ltd) 33.43
葫芦岛市钢管工业有限公司(Huludao Steel Pipe Industrial Co. Ltd) 33.43
葫芦岛渤海石油管道工业有限公司(Huludao Bohai Oil Pipe Industrial Co. Lt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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